施密特和施密特公司(Schmidt & Schmidt OHG)为您提供巴布亚新几内亚文件的领事认证服务。
巴布亚新几内亚没有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因此,所有在国外出具的文件仅在经过领事认证后才能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得到承认。领事认证程序用于验证外国文件的签字和印章,由文件使用地的相关驻外大使馆负责。
以下文件可以进行认证:
- 商业登记摘录
- 民事状态证明(出生、死亡、婚姻和离婚证明)
- 教育文件(成绩单、证书、文凭)
- 司法判决
- 公证认证的文件副本
- 认证翻译
- 其他公证文件(授权书、遗嘱、声明)
在巴布亚新几内亚使用的外国文件的领事认证
巴布亚新几内亚仅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和美国华盛顿设有大使馆,分别负责其所在大陆的领事事务。
巴布亚新几内亚出具的文件用于国外的领事认证
在巴布亚新几内亚设有大使馆的仅有日本、台湾和美国,大多数其他区域通过其驻澳大利亚的大使馆处理与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领事事务。
通常,文件处理的时间大约为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