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政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相关规定,个人因个人、家庭或日常生活需要购买服务的,有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无须说明理由解除服务合同,但某些特殊类型的服务除外。
该规定不适用于以商业或职业目的签订服务合同的公司、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对于此类客户,适用其单独签署的合同或商业报价中约定的条款。
如何申请退订(适用于个人消费者):
如果您是消费者,想要取消服务并申请退款,请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与我们联系。
您可以使用我们的 退订申请表,但这并非强制要求 — 您也可以提交一份格式自由的书面通知。
联系方式
海史密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Schmidt Business Consulting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EEPLT894
地址:中国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03号49幢203B35室
电话:+86 130 021 859 39
传真:+49 851 226 083 99
电子邮箱:contact@schmidt-export.com
退订条款(适用于消费者)
- 如您解除合同,我们承诺将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退还您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标准邮寄费用。
- 退款将通过您原先支付的同一方式退还,除非另有约定。
- 您无需承担与退款相关的任何额外费用。
- 如果您在可撤销期内申请开始提供服务,且服务已部分完成,您需支付已实际提供部分的费用。该金额将按解除合同前已完成服务的比例计算。
可退情况
- 服务尚未提供;
- 服务已部分提供 — 可根据未提供部分按比例退款。
不可退情况
- 服务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定制(如个别咨询、定制文件或报告等);
- 在收到取消通知时,服务已全部完成。
退款时限
在收到取消通知并确认符合退款条件后,我们将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
退订表格(适用于个人消费者)
请通过以下链接下载表格:
填写完成后,请发送至邮箱:contact@schmidt-expor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