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计划出口到俄罗斯及欧亚经济联盟其他成员国(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斯坦)的产品,必须在投放市场前进行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合格评定。合格评定可以通过认证、声明或国家卫生注册的形式进行。许多德国制造商不清楚根据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其产品需要进行哪种合格评定活动 —— EAC 认证 还是 EAC 声明。我们尝试解释 EAC 认证与 EAC 声明的区别。
EAC 认证与 EAC 声明:定义
EAC 认证 是官方认证,证明产品符合 EAEU(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的技术要求。认证只能由成员国认可的独立认证机构在质量评估后颁发。认证基于技术文件、企业测试报告或由认可生产实验室提供的测试报告,必要时还包括现场生产审核。
除了强制认证外,产品也可以自愿进行认证。
自愿认证:如果某产品没有要求认证或声明,它仍可由制造商或进口商主动申请认证。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自行决定依据哪些标准进行认证。认证根据各国法规进行(白俄罗斯为 STB,俄罗斯为 GOST R,哈萨克斯坦为 SТ RK)。
EAC 声明 是由制造商、进口商或授权代表就产品符合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最低要求所作的声明。与 EAC 认证不同,EAC 声明由制造商或进口商自行出具。所有必要的测试和分析由制造商自行完成。EAC 声明必须由成员国认可的认证机构在 EAEU 的统一注册簿中登记。
合格评定程序
通常,技术法规会明确规定哪些产品需要哪种合格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用 EAC 认证替代强制性的 EAC 声明,例如根据 TR CU 010/2011 机械及设备安全技术法规 或 TR CU 004/2011 低压设备安全技术法规 进行合格评定时。虽然声明具有与认证相同的法律效力,但认证通常更具说服力和可信度。
需要认证的产品,其技术法规符合性必须由认可认证机构评估。对于 EAC 声明,制造商必须自行测试产品是否符合 EAEU 标准。
EAC 声明
- 首先,确定产品需要符合哪些技术标准
- 选择合格评定程序所依据的方案
- 进行测试并妥善记录
- 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后,准备所需文件;所需文件列在相关技术法规中
- 出具声明
- 将声明和文件提交至 EAEU 内认可的认证机构
- 声明在 EAEU 统一注册簿中登记
EAC 认证
- 向 EAEU 内认可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 认证机构审核提交的文件
- 产品识别及样品选取
- 进行测试和分析
- 生产审核(若技术法规要求)
- 颁发认证
- 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若技术法规要求)
认证和声明只能由位于欧亚经济联盟内的进口商申请。因此,需要在 EAEU 内设有授权代表。
所有文件必须翻译为俄语或相应成员国的语言。
EAC 认证和 EAC 声明在关税同盟所有成员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最长为 5 年。
所需文件
无论是认证还是声明,需提供以下文件:
根据认证产品类型,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文件或认证。
EAC 认证与 EAC 声明的差异总结
| 标准 | 认证 | 声明 |
|---|---|---|
| 申请人 | 制造商、进口商、授权代表 | 制造商、进口商、授权代表 |
| 产品识别 | 认证机构 | 申请人 |
| 测试和分析 | EAEU 内认可的实验室 | 自有实验室或 EAEU 内认可的实验室 |
| 颁发机构 | 认证机构 | 申请人 |
| 登记 | 认证机构 | 认证机构或申请人 |
| 有效期 | 根据法规 1–5 年 | 根据法规 1–5 年 |
| 监督 | 认证机构 | - |
EAC 认证或 EAC 声明的颁发
EAC 声明由制造商、进口商或授权代表在 DIN A4 纸上自行出具,需签字并盖公司章。每份声明都需贴上 EAC 合格评定标志。
EAC 认证由认证机构以官方格式出具,每份认证有编号和系列,防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