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儿童及青少年产品,例如服装、鞋类、家具、玩具、书籍、餐具、卫生用品等,必须证明其质量合格并且对人体健康无害。为此,欧亚经济委员会制定了专门的技术法规,用以明确儿童产品的安全与质量要求。在产品被进口至欧亚经济联盟(EAEU,Eurasian Economic Union,欧亚经济联盟)关境之前,必须完成产品符合性证明,即确认产品符合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的要求。
儿童的生命与安全应受到特别保护,因此,儿童产品必须由欧亚经济联盟的合格评定机构实施极为严格的检验与控制。所有相关技术法规中均规定了必须遵守的标准参数,这些参数适用于产品制造过程及最终产品本身。尤其重要的是对产品的化学安全性、生物安全性、机械安全性和热安全性进行评估。
技术法规对上述产品在制造、使用、储存、运输、处置及标签方面均提出了明确的强制性要求。
儿童产品适用的主要技术法规包括:
需要注意的是,还有其他技术法规同样对儿童产品提出了具体要求:
- TR CU 009/2011 《香水及化妆品安全性》
- TR CU 025/2012 《家具安全性》
- TR CU 021/2011 《食品安全》
- TR CU 027/2012 《特殊食品(包括临床营养及防护性膳食)安全性》
- TR CU 029/2013 《食品添加剂、香料及加工助剂安全性》
- TR CU 033/2013 《乳及乳制品安全性》
合格评定程序
根据技术法规的规定,合格评定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TR CU 007/2011《儿童及青少年产品安全性》
该技术法规适用于以下产品:
- 儿童护理用品(安抚奶嘴、餐具、卫生用品等)
- 儿童服装
- 儿童鞋类
- 婴儿车及自行车
- 儿童书籍及杂志
- 文具用品
必须对其化学、生物、机械及热学性能进行检验。
TR CU 008/2011《玩具安全性》
玩具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必须确保在使用时不会对儿童及其监护人造成风险,尤其包括:
- 由设计引起的风险
- 由制造材料引起的风险
- 由使用方式引起的风险
根据该技术法规,玩具仅需进行EAC认证(EAC是欧亚合格评定标志,Eurasian Conformity,表明产品符合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的强制性要求),不适用EAC符合性声明。在该法规附件1中列出了无需进行TR CU 008/2011合格评定的玩具清单,但需注意,这些产品仍可能适用其他技术法规。
TR EAEU 042/2017《儿童游乐场安全性》
该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规定了儿童游乐设施、游乐场地面铺装以及其设计、安装、使用、运输和回收方面的强制性安全要求。
TR CU 025/2012《家具安全性》
儿童家具以及学校和幼儿园家具的符合性必须通过EAC认证予以确认。
TR CU 009/2011《香水及化妆品安全性》
儿童化妆品须进行国家注册。
TR CU 021/2011《食品安全》
婴幼儿食品(包括饮用水)须进行国家注册。
TR CU 027/2012《特殊食品安全性》
婴幼儿及儿童膳食食品须依法进行官方注册。
TR CU 029/2013《食品添加剂、香料及加工助剂安全性》
根据该技术法规,仅需通过国家注册即可证明其符合性,法规中另行规定了婴幼儿食品的特殊要求。
TR CU 033/2013《乳及乳制品安全性》
该法规对基于乳制品的婴幼儿食品作出规定,包括婴儿(0–3岁)、学龄前儿童(3–6岁)、学龄儿童(6岁及以上)使用的乳基食品、适应性或部分适应性配方奶、奶饮料及乳类粥品。婴幼儿食品须依据TR CU 021/2011《食品安全》的要求进行国家注册。
您可以在欧亚经济联盟官方网站查阅需进行合格评定的儿童产品清单。
EAC认证证书
EAC认证(欧亚合格评定认证)包括三种方案:1c、2c(批量生产),3c、4c(单件产品)。其中,1c方案包括生产审核及合格评定监督;2c方案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及合格评定监督。产品样品必须在经认可的实验室中进行检验。
EAC认证程序:
- 样品抽取
- 产品识别
- 实验室检验及检验报告
- 审核(适用于1c方案)
- 签发EAC认证证书
需进行认证的产品
| 产品类别 | 示例 | 海关商品编码 |
|---|---|---|
| 由橡胶、塑料或金属制成的儿童卫生用品 | 儿童便盆、婴儿浴盆等 |
4014 90 000 9 3922 10 000 0 3922 20 000 0 3922 90 000 0 3924 90 000 1 7324 7326 7615 20 000 0 7616 |
| 由纺织材料或皮革制成的儿童服装 | 有衬里或无衬里的服装(大衣、短外套、雨衣等)、加厚套装、新生儿用毯子等,适用于1岁以下儿童 |
4203 4304 00 000 0 6201 6202 6203 6204 6209 6210 6211 |
| 围裙、连衣裙、夏装连衣裙、衬衫、女衬衫、短裤、无衬里服装(套装、夹克、开衫、马甲、长裤、裙子)等 |
4203 4304 00 000 0 6201 6202 6203 6204 6209 6210 6211 |
|
| 泳装、内衣(内裤、睡衣)等,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 |
6207 6208 6210 6211 6212 |
|
| 夏季帽类,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 | 6504 00 000 0, 6505 00 | |
| 1岁以下儿童用头部覆盖物 | 6504 00 000 0, 6505 00, 6506 | |
| 床上用品 | 6302 | |
| 毛皮服装 | 大衣、短外套、夹克、马甲、睡袋、新生儿用毯子、领子、袖口、袜子、长袜、帽子等,适用于1岁以下儿童 | 4203, 4303, 6506 99 90 |
| 针织品 | 1岁以下儿童用外套、夹克等 | 6101, 6102, 6111 |
| 毛衣、开衫、裙子、长裤、套装、紧身裤、连体服、短裤、连衣裙、套装、女衬衫、衬衫、马甲及其他产品 |
6103 6104 6105 6106 6110 6111 6112 6114 |
|
| 睡衣、长裤、卫衣、泳装、T恤等,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 |
6107, 6108, 6109, 6112, 6114 |
|
| 3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使用的夏季头部覆盖物及类似产品 | 6504 00 000 0, 6505 00 | |
| 1岁以下儿童用头部覆盖物及类似产品 | 6504 00 000 0, 6505 00 | |
| 鞋类 | 靴子、短靴、低帮鞋、皮鞋等,由铬鞣皮革、合成或人造纺织材料、橡胶、橡胶-纺织复合材料或其组合制成 |
6401, 6402, 6403, 6404, 6405 |
| 婴儿车及儿童自行车 | 鞍座高度为435毫米至635毫米的学龄前儿童自行车,以及鞍座高度可调、最高可达或超过635毫米的学生及青少年自行车 | 8715 00, 8712 00 |
| 儿童家具 | 椅子、桌子、扶手椅、床等 | |
| 14岁以下儿童玩具 | ||
| 儿童游乐场设备 | 滑梯、秋千、跷跷板、旋转木马、攀爬设备、游乐塔、运动场及儿童游乐场用塑料和橡胶地面铺装 |
国家注册
经俄罗斯国家标准局(Rosstandart)或俄罗斯消费者权益与公共福利监督局(Rospotrebnadzor)认可的认证机构,负责签发国家注册证书。国家注册程序包括对制造商技术文件的评审、实验室检验,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对生产过程的检查。所有国家注册证书均须列入专门的官方注册名录,并长期保存。
须进行国家注册的产品,还必须通过EAC符合性声明的方式证明其符合性。申请EAC符合性声明时,申请人须提交国家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的检验报告。
| 产品名称 | 示例 | 补充符合性证明 | 海关商品编码 |
|---|---|---|---|
| 安抚奶嘴 | 由乳胶、橡胶或硅胶制成的安抚奶嘴 | 后续 EAC 符合性声明 | 3926 90 970 7, 4014 90 000 1 |
| 一次性卫生用品 | 尿布、床垫防护垫、棉签 | 后续 EAC 符合性声明 |
3005 90 100 0 4803 00 4818 4823 5601 9619 00 |
| 餐具 | 杯子、碟子、饮水杯、盘子、碗、勺子、叉子、奶瓶等,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材质包括塑料、玻璃、金属或陶瓷 | 后续 EAC 符合性声明 |
3924 4823 6912 00 7010 7013 7323 7418 7615 8215 |
| 由纺织材料或皮革制成的服装及制品 | 泳装、内衣、连体衣、马甲、套头衫、帽子等,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 | 后续 EAC 符合性声明 |
6207 из 6208 из 6209 из 6210 из 6211 из 6505 00 900 0 из 9619 00 |
| 3岁以下儿童用夏季头部覆盖物 | 后续 EAC 符合性声明 | 6504 00 000 0, 6505 00 | |
| 针织品 | 睡衣、裤子、卫衣、泳装、帽子、连体衣、马甲、衬衫、T恤、围嘴等,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 | 后续 EAC 符合性声明 |
6107 из 6108 из 6109 из 6111 из 6112 из 6114 из 6505 00 900 0 из 9619 00 |
| 3岁以下儿童用袜子、长袜 | 后续 EAC 符合性声明 | 6111, 6115 | |
| 儿童化妆品 | |||
| 婴幼儿及儿童特殊膳食食品 | |||
| 以乳制品为基础的食品 | |||
| 婴幼儿食品(包括饮用水) | |||
| 牙刷、电动牙刷 | 后续 EAC 符合性声明 |
3926 90 970 7 3924 90 000 9 4014 90 000 8509 80 000 0 9603 21 000 0 |
EAC 符合性声明
EAC 符合性声明共设有五种方案:
方案 1d 和 2d 以企业自我检验为基础,例如适用于文具及部分小型皮革制品。
方案 3d、4d 或 6d:EAC 符合性声明须基于产品样品检验结果签发,相关检验必须在经认可的实验室内进行。
以下产品须接受样品检验:
- 1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使用的第三层服装(由纺织材料、针织品或皮革制成);
- 1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使用的毛皮服装及头部覆盖物;
- 1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使用的针织或皮革头部覆盖物;
- 毡靴;
- 书籍。
应申请人要求,EAC 符合性声明可替代为 EAC 认证。
需进行 EAC 符合性声明的产品
| 产品类别 | 示例 | 海关商品编码 |
|---|---|---|
| 由纺织材料或皮革制成的服装 | 大衣、短外套、雨衣、夹克、连体服及其他有衬里制品 | 4203, 4304 00 000 0, 6201, 6202, 6203, 6204, 6209, 6210, 6211 |
| 头部覆盖物(第二层) | 6504 00 000 0, 6505 00, 6506 | |
| 毯子、枕头、床上用品 | 6303, 6304, 9404 | |
| 毛皮服装 | 大衣、短外套、夹克、马甲、睡袋、领子、袖口、手套、袜子、长袜、帽子 | 4203, 4303, 6504 00 000 0, 6506 99 90 |
| 针织品 | 外套、夹克、头部覆盖物(第二层) | 6101, 6102, 6111, 6504 00 000 0, из 6505 00 |
| 鞋类 | 毡靴 | 6404, 6405 |
| 箱包 | 公文包、书包、背包、袋类、手套、连指手套、腰带及小型皮革制品 | 4202, 4203, 6216 00 000 0, 6217, 9113 90 000 0 |
| 书籍 | 儿童读物 | 4901, 4902, 4903 00 000 0 |
| 文具 | 铅笔、记号笔、尺子、橡皮、笔记本、日记本、画笔等文具用品 |
3926 10 000 0, 4016 92 000 0, 4421 90, 4817 30 000 0, 4820, 4823 90 400 0, 8214 10 000 0, 9017 20, из 9017 80 100 0, 9603 30, 9608, 9609 |
符合性标志的特性
除 EAC 标志外,产品标识还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 原产国
- 制造商或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
- 产品名称及预期用途
- 生产日期
- 产品保质期
上述信息应以俄语或产品投放市场所在欧亚经济联盟(EAEU)成员国的官方语言标注。原产国名称、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可使用拉丁字母。
由纺织材料、皮革、毛皮或针织品制成的服装,还应包含以下附加信息:
- 面料及衬里的天然纤维和合成纤维种类及其质量分数(百分比,实际偏差不得超过5%);
- 毛皮种类及其处理方式(染色或未染色);
- 产品尺寸及护理符号或使用说明(如有必要)。
未经相应证明,不得使用“环保”“矫形”等声明。
餐具标签应注明产品材质及使用说明。
背包和书包的标签应标明适用使用者年龄。
新生儿及1岁以下儿童服装须注明“使用前需预洗”。
婴儿车须附带使用说明书,注明适用年龄、安装方法及保修信息。
自行车须附带使用说明书,包含使用者体重、年龄、组装建议及保修信息。
鞋类产品须标注:尺码、款式、面料、衬里、鞋底及护理说明。
EAC 符合性标志
根据欧亚经济联盟(EAEU)技术法规须进行强制合格评定并已获得相应 EAC 认证的产品,必须加贴 EAC 符合性标志,以证明其符合适用的法律要求。
对需强制认证的产品而言,加贴符合性标志是获得市场准入的前提条件。未按规定标识即投放市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符合性标志有助于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并促进市场需求。
受托授权代表人

未在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境内设立的制造商,无权自行申请产品合格评定。
为获得符合性证书,境外制造商必须在欧亚经济联盟某一成员国指定一名授权代表。该授权代表在欧亚经济联盟认证机构中代表制造商利益,负责产品安全、质量以及对技术法规要求的符合性事务。
根据适用法律及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只有在关税同盟境内依法注册的经营者,方可被指定为授权代表。
儿童服装、玩具及配件的 EAC 合格评定周期与费用
EAC 合格评定申请程序复杂且成本较高,其周期与费用取决于多项因素,例如产品类型及实验室检验的复杂程度。认证的具体条件始终基于所需文件进行个案确定。
请注意,EAC 合格评定的申请周期通常需要数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