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TR CU 019/2011《个人防护装备安全》规定了个人防护装备(PPE)的强制性安全要求,该类产品旨在保护使用者的生命、健康和环境,并防止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性行为。
在本技术法规框架下,个人防护装备的安全性是指在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其生产所使用的材料)时,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不可接受的不利影响。
个人防护装备在投放欧亚经济联盟(EAEU)市场之前,必须进行合格评定。合格评定以两种形式实施:EAC 认证和EAC 声明。
法律框架
如前所述,个人防护装备的安全要求由TR CU 019/2011《个人防护装备安全》加以规定。仅当个人防护装备符合 TR CU 019/2011 的要求并完成合格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例外情形包括:用于体育赛事组织的个人防护装备或展览用样品。
TR CU 019/2011《个人防护装备安全》俄文全文
以下个人防护装备不属于 TR CU 019/2011 的适用范围:
- 医疗用途产品;
- 微生物领域使用的装备;
- 水下作业装备;
- 航空工业的部分领域;
- 化妆品;
- 消防防护装备;
- 部分技术性灾害防护领域。
合格评定程序
个人防护装备根据其防护风险程度划分为若干风险类别,该类别决定适用的合格评定形式。风险等级越高,合格评定程序的要求越严格。
合格评定申请可由制造商、分销商或进口商提出。
风险类别 I该类别包括结构简单、适用于低风险条件下使用的个人防护装备。适用的合格评定形式为EAC 声明,由申请人自行签发。
风险类别 II该类别包括结构较为复杂、用于防护致命风险或严重健康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适用的合格评定形式为EAC 认证。
EAC 声明
由制造商或分销商签发。所有证明文件均由申请人提交,且申请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经指定的合格评定机构仅对来自经认可检测实验室的检测结果进行核查。
EAC 声明打印为 A4 纸质文件后即可进行注册。EAC 认证与 EAC 声明所需的随附文件相同。
如制造商或分销商位于欧亚经济联盟(EAEU)境外,则 EAC 声明应由进口商或授权代表签发并完成注册。
根据技术法规 TR CU 019/2011《个人防护装备安全》规定,以下合格评定方案适用于 EAC 声明:
| 方案 | 说明 |
|---|---|
| 1D | 适用于批量生产。该方案要求对产品样品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由制造商实施。 |
| 2D | 适用于批次或单次交付。该方案同样要求对产品样品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由制造商实施。 |
| 3D | 适用于批量生产。该方案要求产品样品由欧亚经济联盟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
| 4D | 适用于批次或单次交付。该方案要求产品样品由欧亚经济联盟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
EAC 认证
EAC 认证由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机构可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但需注意,所选认证机构必须具备针对该类产品开展认证活动的相应认可资质。
EAC 认证的具体程序同样由TR CU 019/2011《个人防护装备安全》予以规定:
| 方案 | 说明 |
|---|---|
| 1C |
适用于批量生产。EAC 证书的最长期限为 5 年。在该方案下,需对样品进行检测,并实施生产审核。EAC 证书基于检测报告、技术文件审查以及审核结果签发。
此外,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
| 3C | 适用于批次交付。在该情况下,同样需要对样品进行检测。 |
| 4C | 适用于单次交付。在该情况下,同样需要对样品进行检测。 |
| 5C | 适用于投入使用的情形。在该情况下,同样需要对样品进行检测。 |
| 6C | 适用于投入使用的情形,前提是制造商在欧亚经济联盟(EAEU)境内拥有经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 |
随附文件
个人防护装备的随附文件须以俄语或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官方语言编制,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EAC 认证成功的 5 个步骤
- EAC 认证准备
首先需准备全部随附文件,包括技术护照、使用说明书以及申请人信息。如文件为外文,则需提供相应翻译。所需文件的具体清单取决于所选用的认证方案。 - 经认可认证机构的审查
在第二阶段,将对个人防护装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进行评定,并对其材料、结构和功能进行全面检查。 - 生产审核
该步骤仅适用于批量生产或持续供货的情形。 - 出具检测/评定报告
认证机构出具报告,其中包含检测结果、发现的不足以及在评定过程中可能识别的偏差或违规情况。即使发现不符合项,在特定条件下仍可能签发 EAC 认证证书。 - EAC 认证的签发与注册
恭喜,您已成功获得 EAC 认证证书!
EAC 标志
经确认符合 TR CU 019/2011 要求的产品,可加贴欧亚经济联盟的EAC 符合性标志。如产品在未加贴适当标志的情况下投放市场,可能面临罚款或没收等行政处罚。
EAC 符合性标志的要求:
- EAC 标志须以肉眼清晰可辨;
- 标志尺寸不得小于 5 mm;
- EAC 符合性标志须为单色,并与承载表面形成明显对比;
- 标志可采用任何方式加贴,但须确保在产品整个使用寿命期间保持清晰可读。
受托授权代表人
未在欧亚经济联盟(EAEU)成员国境内设立的制造商,无权自行申请依据 TR CU 019/2011 开展个人防护装备的合格评定。
为实施合格评定,外国制造商必须在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之一指定一名授权代表。该授权代表负责在欧亚经济联盟的合格评定机构中,代表制造商处理与产品安全性、质量以及符合技术法规相关的事务。
根据适用法律及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的规定,仅可指定在 EAEU 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作为授权代表。
个人防护装备 EAC 合格评定证书的有效期
个人防护装备的 EAC 证书或 EAC 声明的有效期,取决于所适用的技术法规、所选合格评定方案、生产类型(批量生产、单次交付等)以及产品类别,通常为 1 至 5 年不等。具体期限由相应技术法规予以规定。
EAC 认证的周期与费用
个人防护装备申请 EAC 认证所需的时间和费用取决于多项因素,例如产品分类、是否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以及整体评定程序的复杂程度。因此,EAC 认证的具体条件始终根据所需文件逐案确定。
请注意,EAC 证书的申请和办理通常需要数周时间。
文件交付
如您订购个人防护装备的 EAC 认证服务,在认证程序成功完成后,我们将第一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 EAC 证书的电子副本。证书正本及两份经认证的副本将通过邮寄方式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