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EAEU)海关联盟技术法规 TR CU 009/2011《香水及化妆品安全》规定了在欧亚经济联盟境内供消费者使用和流通的香水及化妆品的强制性安全要求。该法规旨在保护生命、健康、环境及财产安全,其安全要求同样适用于产品本身,并防止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行为。
TR CU 009/2011 的目标是在海关联盟(现为欧亚经济联盟,EAEU)范围内,确保香水及化妆品安全要求的统一适用与执行,同时保障商品的自由流通。
根据 TR CU 009/2011,若香水及化妆品符合以下条件,即被视为安全产品:
- 成分组成
- 理化参数
- 微生物学参数
- 有毒物质含量
- 有毒物质限量指标
- 临床(临床—实验室)检验结果
- 生产加工过程
- 消费者包装
- 产品标识
通过日期:2011 年 9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12 年 7 月 1 日
香水及化妆品只有在其符合性经确认后,方可进入俄罗斯及欧亚经济联盟市场。
TR CU 009/2011 的适用范围
技术法规 TR CU 009/2011 适用于在俄罗斯及欧亚经济联盟范围内供消费者使用并进行包装的香水及化妆品。
TR CU 009/2011 不适用于以下用途的产品:
- 吞咽使用
- 吸入使用
- 注射使用
- 植入人体
合格评定程序
合格评定(符合性评定,Conformity Assessment)由制造商(授权代表或进口商)实施。
除 TR CU 009/2011 附录 12 所列产品外,确认产品符合《香水及化妆品安全》技术法规要求,可基于制造商技术文件,以 EAC 符合性声明(EAC Declaration)的形式完成。
附录 12 中所列产品的符合性确认应以 国家注册 的形式进行。
需进行国家注册的产品包括:
- 防晒霜
- 皮肤美白产品
- 永久性化妆产品
- 私密护理用香水及化妆品
- 儿童化妆品
- 去角质产品
- 脱毛产品
- 染发及漂发产品
- 烫发及直发用香水和化妆品
- 含纳米材料的香水及化妆品
- 含氟质量分数超过 0.15% 的口腔护理产品
- 含过氧化氢、过氧化脲或过氧化锌的牙齿美白产品(过氧化氢浓度不超过 0.1%–6%)
随附技术文件
随附文件须以俄文或进口国官方语言提交,包括:
EAC 标志
符合 TR CU 009/2011 要求的产品,应加施欧亚经济联盟的 EAC 合格评定标志。
EAC 标志必须直接标注在产品或其运输文件上,并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保持清晰可识别。仅在满足所有技术法规要求后,方可加贴该标志。
香水及化妆品的标签要求
技术法规 TR CU 009/2011 规定,标签可采用文字、数字、颜色或图形形式,并应标注于消费者包装及标签上。如产品采用贴纸形式,应使用“手指翻书”图形符号。
标签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 产品名称
- 用途说明
- 儿童化妆品的明确标识
-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 原产国(如不同于制造商地址)
- 进口商或授权代表名称和地址
- 净含量(体积或质量,重量小于 5g 或试用装除外)
- 颜色或色号(适用于彩妆和染发产品)
- 含氟口腔产品中的氟质量分数
-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储存条件说明(如有特殊要求)
- 安全注意事项
- 批次编号或可识别代码
- 使用说明
- 成分列表
- EAC 标志
“诚实标志(Chestny ZNAK)”商品追溯系统
除 EAC 认证 外,出口至俄罗斯的多类产品还必须进行 “Chestny ZNAK” 数字化标识。该系统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建立,通过 Data Matrix 码 对每一件商品进行唯一识别并登记至中央数据库,旨在打击假冒、走私及不合规产品,确保供应链透明性。
化妆品标识实施阶段
- 2025 年 3 月 1 日:肥皂
- 2025 年 7 月 1 日:止汗剂、护发及剃须产品
- 2025 年 10 月 1 日:彩妆及牙膏
“Chestny ZNAK” 的应用
标识代码可应用于以下包装形式:
- PET 瓶
- 纸盒包装
- 玻璃瓶
- 金属容器
- 喷雾罐
- 塑料容器
- 纸袋、铝箔袋
- 软管、罐装
- Doypack、Flowpack
- 小袋包装
- 塑料桶
说明:制造商可将标识直接印制于包装上、集成至标签设计,或单独打印后粘贴。
我们的支持
上海史密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在整个过程中为您提供支持——从判断产品是否适用强制标识要求,到 Chestny ZNAK 系统注册、标识码管理及实际落地实施,确保所有流程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及俄罗斯主管机构的要求。
EAC 符合性声明的有效期
香水及化妆品的 EAC 符合性声明有效期为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