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联盟(EAEU)技术法规 TR CU 023/2011 果蔬汁及含果蔬产品安全技术法规,对在 EAEU 市场销售的果蔬汁及含果蔬产品设定了强制性安全要求,以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同时防止误导性行为。
TR CU 023/2011 旨在确保果蔬汁及含果蔬产品在海关联盟内的统一应用和执行,并保证商品的自由流通。
采纳日期:2011 年 12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13 年 7 月 1 日
果蔬汁及含果蔬产品只有在符合本法规及其他适用的 EAEU 技术法规要求并经证明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进入 EAEU 市场。
TR CU 023/2011 适用范围
TR CU 023/2011 适用于所有计划在 EAEU 市场流通的果蔬汁及含果蔬产品。
TR CU 023/2011 不适用的情况
TR CU 023/2011 不适用于由个人或家庭生产、仅供私人消费且不用于 EAEU 市场流通的果蔬汁及含果蔬产品。
合格评定程序
果蔬汁及含果蔬产品的合格评定采用 EAC 声明 形式。合格评定由申请人提出请求,并基于申请人提供的能够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法规的证据进行。相关证据也可由在 EAEU 统一登记册注册的合格评定机构或检验实验室提供。
需注意,果蔬汁产品的 EAC 声明根据 TR CU 023/2011 规定的不同方案进行。
随附文件
果蔬汁及含果蔬产品的随附文件必须以俄语或海关联盟成员国的官方语言编写。随附文件包括:
EAC 标识
经确认符合 TR CU 023/2011 的果蔬汁及含果蔬产品在投放市场前必须加贴 EAC 标识。标识应贴在每个包装或标签上,并保证在整个保质期内清晰可见、易于辨认。
EAC 声明有效期
果蔬汁及含果蔬产品的 EAC 声明 有效期为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