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同盟技术法规 TR CU 007/2011《儿童和青少年产品安全》规定了适用于儿童和青少年使用产品的安全要求。该技术法规包含有关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机械安全及热安全方面的规定,旨在保护儿童和青少年的生命与健康,同时防止可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TR CU 007/2011 的制定旨在确保在关税同盟(现为欧亚经济联盟,EAEU)成员国全境内,对儿童和青少年产品安全要求的统一适用与执行,并保障商品在联盟内部的自由流通。
符合技术法规 TR CU 007/2011 要求,是产品在关税同盟范围内准入和投放市场的前提条件。此外,相关产品须接受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并加贴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的 EAC 合格标志。
通过日期:2011 年 9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12 年 7 月 1 日
在 2015 年 2 月 15 日之前,符合成员国国家标准的产品仍可投放市场,其符合性可通过例如 GOST 认证 等方式加以证明。然而,自该日期起,仅允许依据 TR CU 007/2011 完成合格评定并加贴强制性 EAC 标志的产品进入市场。
TR CU 007/2011 的适用范围
本技术法规适用于已完成生产、未使用、 用于儿童和青少年,并在关税同盟成员国境内自由流通的产品,不论其原产国。
TR CU 007/2011 适用于以下产品:
- 儿童护理用品(安抚奶嘴、餐具、刀叉、卫生用品)
- 儿童服装
- 儿童鞋类
- 婴儿车和自行车
- 儿童书籍和杂志
- 学生文具
适用 TR CU 007/2011《儿童和青少年产品安全》的产品清单详见该技术法规附件 1。
TR CU 007/2011 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合格评定程序
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必须通过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以验证其是否符合 TR CU 007/2011《儿童和青少年产品安全》的要求。技术法规规定了以下三种合格评定形式:
根据 TR CU 007/2011 的要求,只有在关税同盟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方可作为申请人提交合格评定申请。境外企业须通过持有授权委托书的当地代表进行申请。
根据 TR CU 007/2011,以下产品须进行 EAC 符合性声明:
以下产品类别须以 EAC 符合性声明形式完成合格评定:
- 1 岁以上儿童外衣
- 1 岁以上儿童用毛皮及纺织品冬季帽类
- 羊毛鞋类
- 书籍和杂志
若检测报告由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出具,EAC 符合性声明的有效期最长为 5 年;如基于企业自检结果出具,其有效期最长为 3 年。
根据 TR CU 007/2011,以下产品须进行 EAC 认证:
以下产品类别须以 EAC 认证形式完成合格评定:
- 橡胶制儿童卫生用品
- 塑料和金属制儿童卫生用品
- 床上用品
- 内衣
- 袜类
- 外衣
- 1 岁以下儿童帽类
- 1 岁以下儿童外衣
- 1 岁以下儿童用毛皮服装及帽类
- 鞋类(不包括羊毛鞋)
- 婴儿推车
- 自行车
EAC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为 5 年。
儿童和青少年产品的国家卫生注册
产品在关税同盟市场投放前须完成国家卫生注册。
国家卫生注册由成员国负责卫生和流行病监督的国家主管机构实施。
以下产品须进行国家卫生注册:
- 奶嘴
- 乳胶、橡胶或硅胶安抚奶嘴
- 一次性卫生用品(尿布、纸尿裤、湿巾、棉签)
- 3 岁以下儿童用餐具和刀叉
- 儿童牙刷
- 3 岁以下儿童用挠背器及类似产品
- 3 岁以下儿童内衣
- 3 岁以下儿童针织袜类产品
- 3 岁以下儿童夏季帽类
已完成注册的产品信息将被录入统一的国家注册数据库。
国家卫生注册的有效期最长为 5 年。
EAC 合格标志
经确认符合 TR CU 007/2011 要求的产品,须加贴关税同盟的 EAC 合格标志。标志应直接固定于产品本体或相应的运输文件上。
除 EAC 标志外,标签还应包含以下信息:
- 原产国
- 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
- 产品名称及用途
- 生产日期
- 保质期或使用期限
上述信息须以俄语或产品进口国的官方语言标注。
未经相应证明,不得使用“环保”“矫形”等说明性用语。
餐具产品的标签须注明所使用材料及正确的使用说明。
服装标签须标明材料成分比例及护理说明。
鞋类标签须注明尺码、材料及护理说明。
书包和公文包须注明适用使用者的年龄。
新生儿及 1 岁以下儿童服装须标明“使用前需预洗”。
婴儿车须包含使用说明,包括适用儿童年龄、组装与安装说明及保修信息。
自行车须包含使用说明,包括使用者体重和年龄、安装建议及保修信息。
EAC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系列生产产品的 EAC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