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 TR EAEU 043/2017《阻燃剂和灭火系统要求》规定了对阻燃剂、消防安全设备以及灭火设备的安全要求。
欧亚经济联盟(EAEU)是由多个欧亚国家组成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其技术法规体系用于统一产品安全要求和合格评定规则。
本技术法规旨在保护消防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受到火灾影响的人员。
通过时间:2017年6月23日
生效时间:2020年1月1日
消防设备的识别
首先,必须明确相关设备是否属于 TR EAEU 043/2017 的适用范围。因此,应对消防设备进行识别。以下相关方可进行识别:
- 制造商
- 授权代表
- 销售商
- 指定机构
- 公共主管机关
合格评定程序
根据 TR EAEU 043/2017 的要求,符合性证明可通过以下两种合格评定程序完成:
EAC 合格认证(方案 1c、3c、4c)或 EAC 符合性声明(方案 3d、4d、6d)。
EAC 为欧亚符合性标志,用于证明产品符合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要求。
所需文件
- 技术文件:设计文件、使用说明书
- 适用于产品的国家和国际标准清单
- 确认产品符合技术法规要求的技术措施说明
- 技术护照
- 销售合同(适用于方案 3c 和 4c)
- 必要时提供单个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或符合性声明
- 其他文件
EAC 合格认证和 EAC 符合性声明的实施流程
EAC 合格评定文件的编制包括以下 8 个步骤:
- 产品识别
- 抽样
- 实验室检验
- 检验结果分析
- 产品分析(适用于方案 1c)
- 签发 EAC 合格认证证书或作出拒绝决定
- 如被拒绝:提出改进建议
- 认证证书或符合性声明的注册
EAC 标志
依据 TR EAEU 043/2017 取得合格评定文件的产品,必须加贴 EAC 标志。
未加贴相应标志即投放市场的产品,可能被处以罚款或予以没收。
有效期
用于连续供货的 EAC 符合性声明,其有效期最长为 5 年。
请注意,所有合格评定相关文件必须按以下期限保存:
- 批量生产:在认证证书到期后保存 10 年
- 连续供货:在最后一次销售后保存 10 年
受托授权代表人
只有在关税同盟境内设立的公司,才有权申请 EAC 合格认证或注册 EAC 符合性声明。
位于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公司(例如德国或欧盟国家的公司)无权自行声明其产品符合性,也不得自行加贴 EAC 欧亚符合性标志。
本公司——上海史密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可为您在欧亚经济联盟境内提供授权代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