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法规 TR CU 017/2011《关于轻工业产品安全》规定了轻工业产品(如服装和鞋类)的强制性要求,其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此外,该法规还规定了防止可能对消费者造成刺激或误导行为的预防性措施。
该技术法规的制定旨在为轻工业产品建立统一且具有约束力的要求,并确保产品在欧亚关税同盟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针对每一类轻工业产品,均规定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符合性标志要求。
符合技术法规 TR CU 017/2011《关于轻工业产品安全》的要求,是产品成功进入俄罗斯及欧亚经济联盟(EAEU)市场的前提条件。
通过日期:2011 年 12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12 年 7 月 1 日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只要轻工业产品符合 GOST 等国家符合性规则的要求,仍可在关税同盟市场投放。自 2013 年起,仅允许依据 TR CU 017/2011 获得认证或完成符合性声明的产品进入市场。
TR CU 017/2011《关于轻工业产品安全》的适用范围
技术法规 TR CU 017/2011 适用于以下产品:
- 纺织品
- 服装
- 机织地毯及地面铺装材料
- 皮革制品
- 毡制品及非织造制品
- 鞋类
- 毛皮及毛皮制成的服装
- 人造革
自 2016 年 9 月 28 日起,以下产品亦需进行合格评定:
- 厨房和餐桌用织物制品
- 毛巾和浴巾
- 抹布和擦拭用织物
产品的详细要求列于技术法规 TR CU 017/2011 的附件一中。
根据 TR CU 017/2011 以下产品无需进行合格评定:
- 已使用及二手产品
- 定制产品
- 医疗产品
- 特殊服装、制服、防护装备(PPE)及其用材料
- 儿童服装
- 用于包装制造的纺织品和织物
- 工业用途材料
- 纪念品和手工艺品
- 运动制服及运动用品
- 假发等
根据 TR CU 017/2011 以下产品需进行 EAC 符合性声明:
- 中间层或外层服装
- 针织袜类制品
- 内衣、床上用品和毛巾用织物及材料
- 皮革及毛皮服装
- 针织服装
- 头饰
- 鞋类(毡鞋除外)
- 机织地毯及地面铺装材料
根据 TR CU 017/2011 以下产品需进行 EAC 认证:
- 内衣、紧身衣和泳装
- 床上用品
- 手套、袜类及腿部穿戴用品
符合性证书、EAC 符合性声明或 EAC 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为 5 年。
EAC 标志
已确认符合 TR CU 017/2011 要求的产品,必须加贴欧亚关税同盟的 EAC 符合性标志,并附带以下强制性标识信息:
- 产品名称
- 原产国
- 制造商或授权代表信息
- 尺寸
- 成分
- 商标(如有)
- EAC 符合性标志
- 保修期
- 生产日期
- 序列号(如适用)
- 护理与使用说明
上述信息必须以俄文或产品生产国所属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官方语言提供。
未加贴相应标志即将产品投放市场的行为,可能会被处以罚款并没收产品。
EAC 符合性声明的有效期
轻工业产品的 EAC 符合性声明有效期为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