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 TR EAEU 038/2016《游乐设施安全》规定了移动、临时及固定游乐设施的强制性安全要求,以保护人类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该法规特别关注水上游乐设施及涉及儿童的安全要求。同时,TR EAEU 038/2016 也旨在防止对消费者的误导行为,并确保游乐设施商品在欧亚经济联盟(EAEU)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通过日期:2016年10月18日
生效日期:2018年5月18日
TR EAEU 038/2016 的适用范围
技术法规 TR EAEU 038/2016 适用于以下具有生物力学风险潜力 RB-1、RB-2 和 RB-3 的游乐设施:
- 临时安装(移动式)游乐设施
- 固定游乐设施(有或无坚固基础)
TR EAEU 038/2016 不适用的情况:
TR EAEU 038/2016 不适用于儿童游乐场设施以及生物力学风险极低的游乐设施(RB-4),以及在本法规生效前已制造并投入使用的游乐设施。
合格评定程序
游乐设施在符合本法规及其他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要求并通过 EAC 标志确认符合性之前,不得在俄罗斯及欧亚经济联盟市场流通。
根据 TR EAEU 038/2016《游乐设施安全》的要求,其符合性确认形式如下:
- 高生物力学风险潜力的游乐设施(可能造成危及生命的伤害)需进行强制性 EAC 认证。
- 中等生物力学风险潜力的游乐设施(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及/或暂时丧失工作能力)需进行 EAC 符合性声明。
- 低生物力学风险潜力的游乐设施不适用于 TR EAEU 038/2016 的符合性声明。
认证仅由在欧亚经济联盟统一认可机构和测试实验室名录中登记的认可机构执行。
随附文件
随附文件须使用俄文或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官方语言编制,包括:
EAC 标志
依据 TR EAEU 038/2016 进行声明或认证的游乐设施,在投放市场前必须加贴 EAC 符合性标志。标志应确保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清晰可识别,如无法直接标注在设施上,应在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中标注。仅当产品符合适用的所有技术法规要求时,方可加贴该标志。
EAC 合格证书有效期
用于批量生产的 EAC 合格证书有效期为 5 年。
TR EAEU 038/2016 关于游乐设施安全(俄文版)
TR EAEU 038/2016 关于游乐设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