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裁定,全面公开公司受益所有人登记册违反了欧盟《基本权利宪章》。欧盟成员国已开始在商业登记册中限制公众获取公司所有者信息。
在2018—2019年期间,欧盟当局通过了一系列法规,要求欧盟成员国必须向公众完全开放商业公司受益所有人登记册,包括通过互联网提供查询。
欧洲国家开始披露公司所有者的信息,包括其个人数据。这在社会上引发了激烈讨论。特别是,德国的专家社区指责联邦政府侵犯隐私原则,并为实施欺诈行为创造便利条件。在荷兰,由于软件故障,商业登记册中本应属于“非公开部分”的数据被泄露到互联网。
尽管如此,欧盟当局坚持其立场,声称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打击洗钱和腐败。布鲁塞尔官方不仅在欧盟成员国施加影响,还在形式上不属于欧盟的海外领地施加相同要求。然而最终,欧洲法院认为这些要求不合法。
法官指出,欧盟机构关于公开受益所有人登记册数据的决定违反了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第7条和第8条。他们强调,向公众自由开放个人信息侵犯了基本权利——尤其是隐私权和个人数据保护权。这种干涉并不属于打击洗钱所必需的措施,且与追求的目标不成比例。今后,要获取受益所有人登记册中的个人信息,必须先证明具有合法利益。
欧盟成员国几乎立即开始封锁对受益所有人登记册的访问。特别是,荷兰和卢森堡已知采取了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