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 (EAEU) 的技术规范 TR ZU 002/2011 高速列车安全规定了对新开发(或现代化改造)高速列车及其组成部分的强制性安全要求,这些列车在 EAEU 领土内可在轨距为 1520 毫米的公共和非公共铁路上运行,最高速度可达 200 km/h,同时也规定了相应基础设施的要求。
TR CU 002/2011 技术规范旨在确保在欧亚经济联盟 (EAEU) 领域内,高速列车、其组成部分及基础设施的要求得到统一应用和执行。
此外,该规范还用于确保商品自由流通。
通过日期:2011 年 7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14 年 8 月 2 日
符合性评定程序
高速列车符合 TR CU 002/2011 高速列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确认为强制性,并以以下两种形式进行:
EAC 标志
确认符合 TR CU 002/2011 要求的产品,可加贴欧亚经济联盟 (EAEU) 的 EAC 标志。未加贴相应标志而投放市场的产品,可能会受到罚款或没收处罚。
符合性证书有效期
EAC 声明的有效期最长为 5 年,EAC 认证的有效期最长为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