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法规 TR CU 004/2011《低电压设备安全》规定了电气设备的最低安全要求,旨在保护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安全,同时防止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性信息。
根据技术法规 TR CU 004/2011,电气设备在按预期用途使用时,其设计和制造应能够防止以下风险:
- 触电
- 过热
- 火灾
- 机械伤害
产品只有符合技术法规 TR CU 004/2011《低电压设备安全》的要求,方可在俄罗斯及欧亚经济联盟市场投放。
尽管技术法规 TR CU 004/2011 的要求已与欧盟《低电压指令 2014/35/EU》进行了协调,但二者并不完全一致。
通过时间:2011 年 8 月 16 日
生效时间:2013 年 2 月 15 日
自 2015 年 3 月 15 日起,技术法规 TR CU 004/2011在关税同盟境内最终全面废止了国家层面的技术法规标准,如 GOST 标准或俄罗斯国家技术法规。
TR CU 004/2011《低电压设备安全》的适用范围
技术法规 TR CU 004/2011 适用于额定交流电压为 50–1000V,直流电压为 75–1500V 的所有低电压设备。
根据 TR CU 004/2011,下列设备需进行 EAC 认证:
- 家用电器
- 个人电子数据处理设备
- 可连接至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的装置
- 电动工具
- 电子乐器
- 电缆
- 自动开关及安全开关
- 配电设备
- 电气控制装置
根据 TR CU 004/2011,下列设备需进行 EAC 符合性声明:
所有未列入需进行 EAC 认证清单的低电压设备,均须进行强制性 EAC 符合性声明。
根据 TR CU 004/2011,下列产品无需进行合格评定:
-
ATEX 防爆设备
- 医疗设备
- 电梯用电气设备
- 军用技术设备
- 电围栏控制装置
- 用于航空、水运及陆路运输的电气设备
- 核电站反应堆安全系统用电气设备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某些设备不适用于 TR CU 004/2011 的合格评定,仍可能受其他技术法规的约束,例如:TR EAEU 037/2016《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TR CU 010/2011《机械和设备安全》,或TR CU 020/2011《技术设备的电磁兼容性》。
合格评定程序
根据技术法规 TR CU 004/2011《低电压设备安全》的要求,合格评定可采用以下形式:
应制造商要求,EAC 符合性声明可替代为 EAC 认证。
EAC 标志
已确认符合 TR CU 004/2011 要求的产品,必须加贴欧亚经济联盟的 EAC 合格标志。未按规定加贴 EAC 标志而投放市场的产品,可能被处以罚款或没收。
EAC 证书有效期
批量生产产品的 EAC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