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俄罗斯及欧亚经济联盟(EAEU)出口无线电及高频设备需进行强制性合格评定,以保证安全和健康、保护隐私及个人数据,并防止欺诈行为。
无线电及高频设备属于强制性许可管理范围。该规定对应欧洲的RED/R&TTE指令及美国FCC规定。最终文件为工业和贸易部(Minpromtorg)颁发的许可证(许可)。
法律框架
下列法律文件对无线电及高频设备设定了关键要求:
- 欧亚经济委员会(EEC)执行委员会第30号决定《非关税管理措施》,2015年4月21日
- 俄罗斯联邦通信部第118号任务,2016年3月23日
- 第07-20-03-001号决定《小半径作用设备无线频率分配》,2007年5月7日
- 第07-20-03-001号决定《小半径作用设备无线频率分配》,2012年10月2日
适用范围
示例:对讲机、路由器、FM发射器等
示例:感应炉、断层扫描仪等
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EEC)执行委员会第30号决定《非关税管理措施》,2015年4月21日附录2,以下设备需进行许可:
- 用于工业、科学、医疗或家庭用途的高频设备,包括高频发生器
- 用于传输或接收语音、图像、数据及其他类型信息的无线电设备
- 用于检测产生电磁辐射的无线电子设备的技术无线监控硬件及软件系统、接收设备
不在许可范围内的设备包括:
- 未列入附录2的设备
- 已被列入EEC第30号决定中《免许可设备清单》的设备
无需许可的设备示例:
- 微波设备
- 使用无线频率频段的高频设备(依照附录)
- 某些内置或作为其他产品组件的无线电子设备,用于传输或接收语音、图像、数据及其他类型信息
即使无线电及高频设备无需强制许可,它仍可能需遵守其他合格评定程序,如欧亚经济联盟(EAEU)技术法规或俄罗斯联邦安全局(FSB)备案通知。
许可程序
许可证仅针对已纳入无线电及高频设备注册表的设备颁发。首次进口至俄罗斯的设备需完成以下步骤:
- 步骤1:向俄罗斯联邦通信监督局(Roskomnadzor)申请临时进口样品许可
- 步骤2:由联邦国有单位“通用无线频率中心”(FSUE «GRFC»)对设备进行检验,并登记入注册表
- 步骤3:Roskomnadzor出具注册表摘要
- 步骤4:向工业和贸易部(Rospromtorg)申请许可程序
如设备已在俄罗斯进口并登记入注册表,可省略前两步:
- 步骤1:Roskomnadzor出具注册表摘要
- 步骤2:向Rospromtorg申请许可程序
许可所需文件
- 申请表
- 合同复印件
- 无线电及高频设备注册表摘要
- 技术说明
- HS海关编码
- 其他文件
文件交付
在程序成功完成后,您将通过电子邮件立即收到许可证副本,几天后原件将通过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