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EAEU)技术法规 TR EAEU 041/2017《化学品安全》包含化学物质、混合物及其他化学产品的强制性安全要求,以及其注册、评估、批准和标识要求。该技术法规是欧洲 REACH 规例和 CLP 规例的对应法规。
根据该技术法规,建立了统一的化学品登记册,记录市场投放的化学物质信息。在化学品清单中的注册是颁发符合性证明的前提。化学物质被划分为 13 类危险品:爆炸品、加压气体、燃烧气体、自反应物、自热物、水反应物等。
润滑剂、油品和特殊流体的安全性遵循 TR CU 030/2012《润滑剂、油品和特殊流体安全》技术法规的要求。
采纳日期:2017年3月3日
生效日期:2021年6月2日
适用范围
该技术法规适用于:
- 有机合成产品
- 酸、盐及碱
- 无机合成产品
- 用于生产塑料、橡胶、聚合物、合成纤维的物质
- 农用产品——植物保护产品、除草剂
- 涂料
- 家庭化学品
- 其他化学产品
符合性评定过程
依据 TR EAEU 041/2017《化学品安全》的要求进行符合性评定,以国家注册形式进行,可作为通知或许可。许可程序适用于新型和潜在危险化学品,否则简单通知即可。
制造商必须出具安全数据表(SDS),以便将化学产品投放 EAEU 市场。
EAC 标识
依据 TR EAEU 041/2017 申报的产品在上市前必须标注 EAC 符合性标识。标识应附于每个包装及/或标签上,并应确保在产品使用期间清晰可识别和易读。
符合性评定有效期
通知形式的注册有效期为整个使用周期;许可形式的注册有效期最长为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