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midt & Schmidt 提供针对直布罗陀签发文件的全面认证服务。
直布罗陀于1964年8月21日与英国一同加入《海牙认证公约》(即《简化公共文件认证公约》);该公约于1965年1月24日生效。
《加注认证》或称《海牙加注》是一种证明公共文件来源的证书(例如出生证、结婚证、死亡证明、法院判决、登记摘录或公证书)。它确认签署该公共文件的官员的签名和职权的真实性。
自2020年2月1日起,直布罗陀连同英国不再是欧盟成员国。根据脱欧协议,直布罗陀的文件若用于欧盟,必须通过加注认证。
根据1961年《海牙公约》进行加注认证的直布罗陀文件,在所有加入该公约的成员国中均被承认,无需额外认证(例如领事认证),这大大降低了文件认证所需的成本和时间。到目前为止,已有超过120个国家加入该公约。
在未加入海牙公约的国家中,仅加注认证并不足以使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需对公共文件进行领事认证。
该公约通常适用于英国已提交声明的国家,也就是说,在大多数情况下适用于其海外属地,例如安圭拉、巴哈马、博茨瓦纳、福克兰群岛、直布罗陀和根西岛。

直布罗陀指定的加注认证主管机关
在直布罗陀,签发加注认证的责任由“民事登记办公室”承担,该机构是唯一的主管机关。该机构在为国际用途认证文件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公证文件或其他公共记录的真实性,民事登记办公室会在加注认证上签名并加盖印章。这一额外的验证程序为文件在国外的使用增加了重要的可信度。
在直布罗陀申请加注认证的流程相当简单。首先需填写一份申请表,并提交至民事登记办公室。申请人还需提交所有相关文件以及费用。
请注意,文件若要符合加注认证条件,必须由直布罗陀政府正式认可的公证人签名。此验证过程可确保加注认证的可靠性及其国际认可度。
直布罗陀的加注认证为英文方形印章,标题为“Apostille”,并附有法文说明:“Convention de La Haye du 5 octobre 1961”(1961年10月5日《海牙公约》)。该加注证书的每边长度不少于9厘米。
文件类型
可以加注认证 | 无法进行加注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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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布罗陀加注认证的具体要求与文件说明
直布罗陀是根据1961年10月5日《海牙公约》承认并签发加注认证(Apostille)的120个国家之一。加注认证作为文件官方效力的确认。
加注认证的程序可能因文件的发送国和接收国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在直布罗陀,通常需按照以下步骤申请文件加注认证:
- 获取需加注的原始文件;
- 由授权机构核实文件上的签名;
- 由授权机构在文件上签发加注认证;
- 将加注后的文件提交至接收国。
这个流程可能较为耗时,尤其是当涉及多份文件或多个国家时。为确保加注认证过程顺利、准确,建议寻求熟悉相关要求与程序的专业人士协助。他们的专业经验可以帮助避免延误或出错。
可能适用的文件要求如下:
- 文件必须为原件或由主管机关出具的认证副本;
- 文件应包含所有相关且准确的信息;
- 文件应使用出具国的官方语言,或翻译成加注认证所需国家的官方语言;
- 加注认证必须由指定主管机关根据规定加盖。
加注认证格式统一。在直布罗陀,加注为印刷贴纸形式,包含一位官员的手写签名、官方印章和全息图。
如遇加注认证不被承认的国家,外国文件持有人需对文件进行法律化认证(legalization)。然而,如果文件的接收国承认并签发加注认证,那么就不再需要法律化认证。
直布罗陀教育文件用于国外的认证程序
对于在直布罗陀签发的教育类文件,如成绩单、中学或大学毕业证书、在读证明等,若希望在国外被承认与有效使用,必须通过法律化认证(legalization)程序。
需要指出的是,直布罗陀签发的文件不能在英国完成法律化认证,而必须在直布罗陀由相关主管机关进行认证程序。
需进行法律化认证的直布罗陀教育文件必须由公证人或其他被认可的签署人进行签署。公证程序在直布罗陀教育文件的有效性验证中起着核心作用,使其在国际上具有法律效力并可在国外使用。
在某些地区,尤其是英联邦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南非或巴哈马,仅凭公证行为就可能被直接接受,无需进一步认证。然而,在大多数其他司法管辖区中,仍需额外的验证层级,即所谓的法律化认证(legalization)。
对于一些国家(如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仅加注认证仍不够,公证文件还需加盖接收国领事馆的法律化印章。这个延伸过程称为领事认证或链式认证(chain legalization),通常更耗时也更昂贵。
欧盟范围内公共文件真实性的认可
直布罗陀与英国一同缔结了以下国际协议:
1976年9月8日《维也纳CIEC公约》缔约国(关于民事登记文书的多语种摘录:出生、结婚、死亡证明)包括:
- 奥地利、德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爱沙尼亚、法国、意大利、佛得角、塞浦路斯、立陶宛、卢森堡、马其顿、摩尔多瓦、黑山、荷兰、 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瑞士、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土耳其。
《欧盟公共文件条例》(EU) 2016/1191 2016年7月6日
此外,2016年7月6日颁布的《欧盟公共文件条例》(EU) 2016/1191 简化了某些公共文件在欧盟成员国之间流通的程序。该条例规定,如果一份公共文件是在某一欧盟成员国签发,并需在另一成员国提交,则可免于通过“加签认证”(Apostille)来确认其真实性,从而减少公民在办理手续时的行政负担和成本。
用于国外的直布罗陀文件的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是对法律文件进行认证或公证的过程,以使其能被目的国的法律体系正式承认并具有法律效力。该认证通常由目的国驻文件签发国的外交或领事机构执行。
当目标国家不承认或不接受《加签认证》(Apostille)时,就需要进行领事认证。申请人需提交文件原件以及所需的副本或其他相关材料至相应的领事机构。领事官员将对文件进行审核,验证其真实性,并盖章或加签以确认其法律效力。
领事认证过程中可能还要求将文件翻译成目标国家的官方语言,或根据要求提供其他辅助文件。
认证程序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目标国家的规定而异,是否进行认证以及采用何种认证方式由该国的外交使团决定。
加签认证与领事认证之间的主要区别
共同点:加签认证与领事认证的共同点在于,二者都用于证明官方文件的真实性,以便在他国使用。
加注认证 | 领事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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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 可用于所有加入《海牙文件认证简化公约》的国家 | 用于其中一个或两个国家不是海牙公约成员,或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加入提出抗议的情况 |
难度 | 中等。获取加注需联系文件原产国的相关加注机关 | 高。领事认证需涉及多个国内机关及文件目的国的外交使团 |
预认证 | 通常不需要 | 是强制性的 |
在文件原产国的目的国大使馆进行认证 | 无需联系文件目的国的领事馆 | 是认证程序的最后一步 |
直布罗陀所有城市的加签认证与领事认证服务
Schmidt & Schmidt 提供针对所有直布罗陀地区出具的公共文件的加签认证与领事认证服务。我们负责整个流程,包括文件审核、认证申请,确保您的文件在国际范围内有效并获得认可。通过我们的可靠服务,您可以放心地在国外使用您的直布罗陀文件。
从直布罗陀补办文件
如果您遗失或损坏了重要文件,或需要更新版本的文件,就必须申请补办。在国外的人常常面临从直布罗陀获取新文件的困难。我们的顾问团队可以远程协助您申请补发文件,并可安排通过快递将文件寄送至世界任何地方。
直布罗陀文件的认证翻译
民事状态文件的副本和成绩单等可由直布罗陀的宣誓翻译人员翻译成任何语言,也可以在文件目的国进行翻译。我们提供带认证的官方翻译服务,并可根据需求进一步加盖认证。翻译费用将根据文件字数来计算。
翻译文件是否也需要加签认证?
凡是在一个国家出具并用于他国的文件,都必须经过认证。因此,直布罗陀的认证翻译也需要附加加签认证(Apostille)来确认其真实性。很多国家当局可能不会接受未经适当认证的直布罗陀翻译件。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直接在文件目的国完成翻译,这样更容易获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