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密特和施密特公司(Schmidt & Schmidt)为您提供提供塞浦路斯文件的全方位法律认证服务。
塞浦路斯于 1972 年 7 月 26 日加入《简化文件认证海牙公约》; 该公约于 1973 年 4 月 30 日生效。
加注(apostille),或 "海牙加注" 是一种证明公共文件(如出生、结婚或死亡证书、判决书、注册表提取或公证书)来源的证书。它确认签名的真实性和签署公共文件的官员的权威性。
在塞尔维亚签发并根据 1961年《海牙公约》 进行加注认证的文件,能将被所有海牙公约缔约国承认,不需要任何其他形式的认证,例如领事认证,这大大降低了文件认证所需的成本和时间。迄今为止,已有超过120个国家加入了该公约。
在不属于海牙公约缔约国的国家,不能使用海牙加注。在这种情况下,公共文件需要进行领事认证。
塞浦路斯指定主管海牙认证机构
如果您在塞浦路斯需要海牙认证,负责签发海牙认证的指定主管机构是司法和公共秩序部。 司法和公共秩序部是负责执行《海牙加注公约》的相关主管机关。 该机构提供的海牙认证可作为文件真实性的验证,使其能够为公约签署国的其他司法管辖区所接受。
关于费用,根据塞浦路斯行政税法的规定,司法部对每张海牙认证收取 30 库纳的费用。 对于市法院提供的服务,法院税为 50 至 60 塞浦路斯库纳。 价格取决于文本是塞浦路斯语言(50 库纳)还是需要翻译(60 塞浦路斯库纳),如《法院税法》中规定。
在塞尔维亚,加注证书是一个方形的用发行国语言书写的印章,上面有规定的标题 "加注 "和1961年海牙公约的法文参考(Convention de La Haye du 5 octobre 1961)。加注证书的侧边至少有9厘米长。
文件的类型
可以加注 | 不能加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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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海牙认证的具体方面和文件要求
塞浦路斯是根据 1961 年 10 月 5 日《海牙公约》承认和签发海牙认证的 120 个国家之一。海牙认证可确认文件的官方地位。
海牙认证流程可能会因发件人和收件人国家/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要在塞浦路斯获得文件的海牙认证,您必须执行以下步骤:
- 该文件必须是由主管当局签发的原件或经过认证的副本。
- 该文件应包含所有相关且准确的信息。
- 文件必须采用签发国的官方语言或翻译成寻求海牙认证的国家的官方语言
- 海牙认证须由指定主管机关按照规定加盖。
此过程可能非常耗时,特别是当它包含多个文档和不同的国家/地区时。 为了确保海牙认证过程顺利、准确,建议向熟悉要求和程序的专家寻求指导。 他们的专业知识可以帮助避免获取文件海牙认证时出现延误和错误。
可能适用的文件要求:
- 该文件必须是由主管当局签发的原件或经过认证的副本。
- 该文件应包含所有相关且准确的信息。
- 文件必须采用签发国的官方语言或翻译成寻求海牙认证的国家的官方语言
- 海牙认证须由指定主管机关按照规定加盖。
海牙认证以统一格式签发。在塞尔维亚,它采用印刷贴纸的形式,上面有官员的手写签名、公章和全息图。
如果海牙认证不被承认,外国文件的持有者将需要领事认证使文件合法化。但是,如果文件的目的地国家承认并签发海牙认证,则不需要领事合法化。
塞浦路斯教育文件在国外使用的合法化
为了使塞浦路斯颁发的教育文件(例如学校报告、大学学位证书、成绩单、入学证书以及学校或大学的其他证书)在国外有效并得到认可,必须经过认证过程 通过合法化或海牙认证。 认证过程由塞浦路斯外交部与塞浦路斯外交使团/领事馆共同执行。 此授权受《国际法律交易文件合法化法》管辖
当目的地国家的法律要求时,或者当塞浦路斯与该国家之间没有简化或废除合法化程序的双边或多边条约时,就需要合法化。 经认证的文件应附有经过认证的希腊语或土耳其语译文,并经过公证的译者签名。
承认欧盟内部公共文件的真实性
来自与塞浦路斯有双边豁免合法化协议的国家的文件不需要经过任何形式的合法化程序。 其中一些包括:
1976 年 9 月 8 日《维也纳 CIEC 公约》(从公民身份登记簿中签发多语言摘录:出生、结婚和死亡证明)的缔约国包括:
- 奥地利、德国、波斯尼亚 - 黑塞哥维那 、保加利亚 、爱沙尼亚 、法国、佛得角、塞浦路斯、立陶宛、卢森堡、马其顿、摩尔多瓦、黑山、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瑞士、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土耳其
- 塞浦路斯与前苏联(俄罗斯联邦、乌克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关于民事和刑事事项法律援助的双边公约(第 172/1986 号法律)
- 塞浦路斯与前南斯拉夫(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关于民事和刑事事项法律援助的双边公约(第 179/1986 号法律)
- 塞浦路斯与利比亚(大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关于民事、商业和刑事事务法律援助的双边公约(第 32/2005 号法律)
- 塞浦路斯和匈牙利关于民事和刑事事项法律援助的双边公约(第 7/1983 号法律)
- 塞浦路斯和乌克兰之间关于民事事务法律合作的双边公约(第 8/2005 号法律)
- 塞浦路斯与波兰之间关于民事和刑事事项法律合作的双边公约(第 10/1997 号法律)
- 塞浦路斯与前捷克斯洛伐克(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共和国)之间关于民事和刑事事项法律援助的双边公约(第 68/1982 号法律)
- 塞浦路斯和保加利亚就民法和刑法问题提供法律援助的双边公约(第 18/1984 号法律)
多语言文件(根据 CIEC 公约)
由缔约国之一根据《国际公民和公民身份事务委员会公约》(CIEC公约)范本签发的公民身份证书和结婚证书免于任何手续 在塞浦路斯
2016 年 7 月 6 日公共文件法规 (EU) 2016/1191
在国外使用的塞浦路斯文件的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是由外交或领事馆执行的对法律文件进行认证或认证的过程,以便外国法律体系承认其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使用该文件的国家/地区的代表团。
当目的地国家不承认或不接受海牙认证时,需要执行此程序。 需要将原始文件以及任何所需的副本或证明材料提交给各自的领事馆。 领事官员将审查该文件,验证其真实性,并加盖印章或印章以证明其有效性。
领事认证比简单的加注程序更复杂、更耗时、更昂贵。加注通常能在一个步骤内完成,而领事认证则需要在目的地国驻比利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对一份公共文件进行认证前先进行若干预认证。
一个常见的要求是,在文件被提交给大使馆之前,文件必须被翻译成目的地国家的官方语言。由外交使团来决定认证程序。
加注和领事认证文件的主要区别
海牙加注和领事认证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能对一份官方文件进行认证,以便提交给另一个国家的机构。然而,它们还有许多不同之处。
海牙加注 | 领事认证 | |
---|---|---|
法律效力 | 可以在所有加入《海牙文件简化公证公约》的国家使用。 | 在其中一个或两个都不是海牙公约成员的国家之间使用,或者在其中一个缔约国反对另一个国家加入海牙公约的情况下使用。 |
难度 | 难度适中。要获得加注,需要联系文件颁发国的主管加注机构。 | 难度高。对于领事公证,涉及的机构包括目的地国的各个内陆当局和一个外交使团。 |
预认证 | 通常情况下不需要。 | 是强制性的。 |
在目的地国驻文件来源国的大使馆进行认证 | 不需要联系目的地国的领事馆。 | 是领事合法化的必要步骤。 |
塞浦路斯所有城市的海牙认证和领事合法化
Schmidt & Schmidt 为来自塞浦路斯所有地区的公共文件提供海牙认证和领事认证服务。我们处理从文件审查到获得必要认证的整个过程,确保您的文件有效并得到国际认可。凭借我们可靠的服务,您可以放心地在国外使用您的塞浦路斯公共文件。
从塞浦路斯获取原文件
如果重要的文件丢失或损坏,或者需要文件的副本,则需要重新签发文件。不在塞浦路斯的人在获得新文件方面遇到困难是常有的事。我们的顾问可以帮助您从塞浦路斯远程获取新文件,我们可以接受您的文件,并安排您的文件通过快递寄往世界的任何地方。
塞浦路斯文件的认证翻译文件
公民身份文件的副本和誊本可以由塞浦路斯的宣誓翻译员翻译成任何语言,也可以在目的地国进行翻译。我们提供带有进一步证明的公民身份文件的认证翻译。具体的费用是根据有关文件的数量来计算的。
翻译必须要加注吗?
任何在一个国家签发并在另一个国家使用的外国文件都必须经过合法化才能在国外使用。因此,来自塞浦路斯的认证翻译的真实性需要通过加注来证明。如果来自塞浦路斯的认证译文没有在塞浦路斯得到适当的认证,在国外使用时,许多当局可能不接受该翻译。为了避免这种混乱,翻译最好在文件的目的地国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