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midt & Schmidt 提供涵盖在曼岛出具文件的全方位认证服务。
曼岛与英国一起于1964年8月21日加入《1961年海牙公约》(即《简化公共文件认证的海牙公约》),该公约于1965年1月24日生效。
加注(apostille),或 "海牙加注" 是一种证明公共文件(如出生、结婚或死亡证书、判决书、注册表提取或公证书)来源的证书。它确认签名的真实性和签署公共文件的官员的权威性。
自2020年2月1日起,曼岛与英国一同不再是欧盟成员国。根据脱欧协议,来自曼岛的文件在欧盟使用时必须加贴加注认证
根据1961年海牙公约,经加注认证的曼岛文件在所有缔约国均被承认,无需其他形式的认证(如领事认证),这大大减少了文件认证所需的时间和成本。截至目前,已有超过120个国家加入该公约。
但对于尚未加入海牙公约的国家,仅加注认证是不够的,此类国家仍需进行领事认证。
该公约通常适用于英国曾提交声明的国家,通常包括其海外属地,例如安圭拉、巴哈马、博茨瓦纳、福克兰群岛、直布罗陀和根西岛等。
曼岛的加注认证主管机关
在曼岛,负责颁发加注认证的主管机关是位于 Deemsters Walk 的曼岛司法法院(Isle of Man Courts of Justice)。其主要职责是核实和确认文件的真实性,确保其适用于国际使用。该机构在简化文件合法化流程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为文件的海外使用提供必要的法律效力与承认。
法院会仔细检查文件,确认签名、印章或图章是否与其记录一致。如确认属实,文件将被加贴“加注”(Apostille)一张带有官方印章的认证证书。
曼岛的加注认证为一方形印章,以英文填写,并带有法文标题“Convention de La Haye du 5 octobre 1961”(即“1961年10月5日海牙公约”)。加注证书的边长不少于9厘米。
文件类型
可进行海牙认证的文件: | 不可进行海牙认证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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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岛加注认证的具体方面和文件要求
马恩岛是120个承认并根据1961年10月5日海牙公约颁发公证认证的国家之一。加注认证作为文件官方地位的确认。
加注认证流程可能会因发送国和接收国而有所不同,但通常要在马恩岛为文件办理加注认证,您必须遵循以下步骤:
- 获取要加注认证的原始文件;
- 授权机构验证文件上的签名;
- 授权机构在文件上签发加注认证;
- 提交带有加注认证的文件到接收国。
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耗时,特别是当涉及多个文件和不同国家时。为了确保顺利准确的加注认证过程,建议寻求熟悉相关要求和程序的专业人士的指导。他们的专业知识有助于避免在获取文件加注认证时的延误和错误。
可能适用的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是由主管机关出具的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
- 文件应包含所有相关且准确的信息。
- 文件必须是发证国的官方语言,或者翻译成加注认证所需国家的官方语言。
- 加注认证必须由指定的主管机关根据规定加盖。
加注认证是以统一格式颁发的。在马恩岛,它以印刷的贴纸形式呈现,贴纸上有官员的手写签名、官方印章和全息图。
在没有加注认证被承认的情况下,持有外国文件的人将需要进行合法化。但是,如果文件的目的国承认并颁发加注认证,则无需进行合法化。
马恩岛教育文件的合法化以供海外使用
对于在马恩岛颁发的教育文件,如学校成绩单、大学学位证书、成绩单、入学证明和其他学校或大学证书,若要在海外得到承认并有效使用,必须经过合法化的认证过程。需要指出的是,马恩岛的文件无法在英国进行合法化——它们应通过相关负责机构的认证过程。
需要合法化的马恩岛教育文件必须加盖公证人或其他认可签字人的认证。公证在马恩岛教育文件的验证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使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承认并可以在国外使用。这种认证赋予文件合法效力,使其能够跨越国际边界使用。
在欧盟内部公共文件的真实性认定
马恩岛与英国一起签订了以下国际协议:
1976年9月8日维也纳CIEC公约的缔约国(出具民事状态登记的多语言摘录:出生、结婚和死亡证明)包括:
- 奥地利, 德国,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保加利亚, 爱沙尼亚, 法国, 意大利, 佛得角, 塞浦路斯, 立陶宛, 卢森堡, 北马其顿, 摩尔多瓦, 黑山, 荷兰, 波兰, 葡萄牙, 罗马尼亚, 瑞士, 塞尔维亚, 斯洛文尼亚, 西班牙, 土耳其.
关于公共文件的法规(欧盟)2016/1191,2016年7月6日
此外,2016年7月6日的欧盟法规(EU)2016/1191关于公共文件简化了某些公共文件的流通,这些文件必须在欧盟成员国提交,并且是在另一欧盟成员国颁发的,因此豁免了公共文件的加注认证,以减少公民的行政负担和成本。
马恩岛文件的领事合法化以供海外使用
领事合法化是对法律文件进行认证或证明的过程,以便外国法律体系将其视为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文件,该过程由该文件将在其上使用的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进行。
当目的国不承认或接受加注认证时,需要进行此程序。需要将原始文件及所需的副本或支持材料提交到相应的领事馆。领事馆的官员将审查文件,验证其真实性,并加盖他们的印章或盖章以证明其有效性。
领事合法化过程可能需要额外步骤,例如将文件翻译成目的国的语言,或根据领事馆要求提供其他支持材料。
认证程序由外交使团决定,领事合法化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可能因目的国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加注认证和领事合法化的主要区别
加注认证和领事合法化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对官方文件进行认证,以便在其他国家的机构中使用。然而,它们有许多不同之处。
加注认证 | 领事合法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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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 可以在所有签署《海牙简化文件合法化公约》国家使用。 | 用于一个或两个不属于海牙公约成员国的国家,或其中一个缔约国反对另一个国家的加入。 |
难度 | 中等。要获得加注认证,请联系文件发证国的加注认证主管机关。t. | 高。对于领事合法化,必须涉及多个国内主管机关和目的国的外交使团。 |
预认证 | 通常不需要。 | 是强制性的。. |
在文件发证国的目的国大使馆认证 | 无需联系目的国的领事馆。 | 是合法化的最后一步。 |
马恩岛所有城市的加注认证和领事合法化
Schmidt & Schmidt提供来自马恩岛所有地区的公共文件的加注认证和领事合法化服务。我们处理整个过程,从文件审查到获取必要的认证,确保您的文件在国际上有效和被承认。通过我们的可靠服务,您可以自信地将马恩岛的公共文件用于海外。
获取马恩岛文件
如果重要文件丢失或损坏,或者需要当前副本,则需要重新颁发文件。在国外的人们遇到获取新文件的困难并不罕见。我们的顾问将帮助您远程从马恩岛获取新文件,并且我们可以安排通过快递将文件送到世界任何地方。
马恩岛文件的认证翻译
可以通过马恩岛的宣誓翻译员将民事状态文件的副本和抄本翻译成任何语言,或在目的国进行翻译。我们提供经认证的民事状态文件翻译,并进行进一步认证。工作的费用根据文件的内容量计算。
翻译是否必须进行加注认证?
任何在一个国家颁发并在另一个国家使用的外国文件必须进行合法化才能在海外使用。因此,马恩岛的认证翻译的真实性需要通过加注认证进行认证。因此,如果翻译没有在马恩岛经过适当认证以供海外使用,许多当局可能不会接受来自马恩岛的认证翻译。为了避免这种混乱,最好在文件目的国进行翻译。